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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他的未婚妻踩着她踏上高的星途时,他不但连一个电话都没有给她,还毫不犹豫地站出来表示与未婚妻同进退,那等于是他也抬只脚踩了上来,仿佛不知被踩在脚下的人是她,又或者是知道的,不过他全不在意,在她承受着他们两人沉重的践踏时,他用实际行动把满怀欢欣的未婚妻捧到了至高无上的位置。
那一刻她想,不知道朱临路会怎么样嘲笑她。
“我出去一下。”
她第四次去找临路,这次连掩饰都不用,大厦外已空无一人,那些记者全都聚集在了机场里。
在一楼摁下电对讲铃,长嘟空响良久,依然无人应答,她不再上楼,坐在开满蔷薇的花圃边上,有一搭没一搭地扯着圃内稀疏的杂草,不知过了多久。
“你坐在这干吗?!”有人讶声叫道。
她抬起头,朱临路熟悉的脸庞风尘仆仆地悬在头顶上方。
那一瞬间她泪盈于睫,他忽地抓过她的手,“手指出血了!”
“对不起,临路。”
他习惯性地搔搔她的头,裂嘴一笑,“真是个傻瓜,不许哭!”大大的手臂张开,把她紧紧抱在怀里,怜惜不已,“你看你,当年是这样,现在还是这样,没有我你怎么活下去?”
她喃喃道,“上天让我认识他,是不是真的只是为了要我成全他和薄一心?”那她自己呢?谁又来成全她?眼泪不知不觉流了下来。
在脸孔埋入他胸膛的侧之间,她看到一个手里拿着相机的清秀女孩站在不远处静静看着他们,她惊然抬头,那女孩的背影已迅消失在拐角。
“你来多久了?”朱临路问。
“一辈那么久。”
“我去了澳门。”那些记者烦得要死,期间他索性把手机都关了,“上去听听,我给你带回一张d。”
进入他的屋她第一件事就是开了他的珍藏红酒,然后倒在沙上听他带回来的碟,那不是一歌,但的确,是她所喜欢的优美旋律的类型。
不,我不愿意结束,我还没有结束,无止尽的旅途。
看着我没停下的脚步,已经忘了身在何处。
谁能改变人生的长度,谁知道永恒有多么恐怖。
谁了解生存往往比命运还残酷,只是没有人愿意认输。
我们都在不断赶路忘记了出路,在失望中追求偶尔的满足。
我们都在梦中解脱清醒的苦,流浪在灯火阑珊处。
去不到终点回到原点,相守那走不完的路。
既然没终点回到原点,我想我们都不……不在乎。
直到此刻她明白,原来朱临路一直都是正确的,他知道她会踢到铁板会粉身碎骨,正如他知道她喜欢什么样的歌,在他帮她包扎手指时,她把头靠在他肩膀上,“我们结婚吧。”
他大笑,“除非你求我。”
“我求你,临路,我们结婚吧。”她认真道。
“现在知道我好了?”他一巴掌拍在她头上,眼内全是戏谑笑意,“你这个蠢女,来,跪在这求我三天三夜。”
她被他逗笑,“我是不是真的很蠢?”
“绝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