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喉咙干烧着,半边身子感觉冷,半边身体感觉热;抬手,她惊魂未定地擦了擦额头的汗。
林诗兰一路淋着雨回家。
谭尽发完短信,在小区门口等了她二十分钟。
他站在温暖的橙色路灯下。
她远远地看见他,招招手。
他打着伞跑过来找她。
谭尽洗过澡了,身上有清爽的皂香,麦当劳的牛皮纸袋被他捏得皱巴巴。他一见她,就知道她肯定遇到什么事了。
“林诗兰!你伞呢?”
“你脸上怎么一道黑乎乎的……”
她伸出手,手上果然很脏。
左顾右盼,谭尽没找到能拿来清洁的东西。诗兰傻了似的,他跟她说话也不答,一动不动盯着自己的双手。
两只手被他一把扯走。
他抓起自己白T恤的布料,给她当个抹布。
林诗兰反应过来时。
谭尽的衣服碰到她的手,已经脏了。
“不要,我回去洗手就好啦。”她说这句也是晚了。
谭尽低着头,帮她擦她脏兮兮的手。
她要抽走,他不肯,大手将她的手腕圈住。
又擦了几下。
林诗兰突然痛叫一声。
谭尽皱着眉,卷起她的袖子,发现她胳膊青了。
“这谁弄的?”他脸色差得吓人,眸中怒火滔天。
“没人。我自己摔的……”
回忆起刚才的事,实际上根本没多大不了,她却那么废物,被吓成这幅德行。林诗兰咽了咽口水,别开眼,小声说:“我觉得我好没用。”
“乱说!”
她的话让他反应巨大。
谭尽双手捧起她的脸,对着她的眼睛,大声对她说。
“不管刚才你遇到什么,都听好了。”
“林诗兰,你是最有用的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