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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4章 开眼界 (2/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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喂喂喂你们仨拦我一下,哄我一下,给我个台阶下啊!总不能真的让我哭死吧!

陆令见状,过来安慰了两句,接着道:“我就想让你问问她,之前,有人去我们孙所的汽车那里,卸了几个轮胎螺丝,这个事是谁干的?”

“什么螺……”马思臻说话还有些抽泣,显然他已经踩到了陆令递过来的台阶上。

……

几分钟后,陆令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。

当初给孙所轮胎卸螺丝的,不是陶雅文。

这答案倒也是意料之中。

针对孙所的所作所为,应该并非东坡村的人所为,这应该还是李乐乐那边做的事。

关于这个村里的线索,就此告一段落。

现在,整个村,还需要找的人,只剩下了一个,那就是王成、杨丽的女儿王一雯。

……

收拾好了一切的证据,陆令和马思裕表达了感谢。

马思臻在一旁充满了幽怨。

马思裕和陆令分开的时候,在弟弟旁边,给弟弟许诺了一句话。

马思臻听了这句话,眼前一亮,心情好了大半。

……

“陆哥,咱们回县城吗?”青山问道。

“不急,咱们回所一趟,把材料给燕雨他们传回去,咱们休息一下再回去。”陆令选择了摸鱼。

“好。”青山点了点头。

……

中午时分。

“恭喜恭喜,入D了,”东安县看守所里,一名脸上有纹身的汉子,扭动着身体,拿着一张文书,似乎非常高兴。(注,黑话,这意味着嫌疑人被逮捕。除此之外,“下队”代表离开看守所去了监狱。)

李乐乐的案子,刑拘只能有7天,但是检察院批准的逮捕,最多可以延长到7个月。

刑拘的标准比较低,之前有一个人指认他被李乐乐买通给孙国龙的中药下毒,基本上就可以刑拘。逮捕不一样,逮捕需要更有价值的证据。刑诉法里对此有诸多规定,不多赘述。

在《国家赔偿法》里,如果公安并非违法拘留,即便嫌疑人最终释放,也不需要进行国家赔偿。

但如果逮捕错了,那就需要国家赔偿。从这个角度上来说,逮捕真的比刑拘要困难很多。

李乐乐一直很自信,他觉得自己这次虽然被收押,但警察也拿他没办法,七天之后他就重新恢复自由了。也正因为这种态度,他压根就不会搭理自己号里的其他人。

在这里待着的,谁也别说自己牛逼,老实点、合群的能过得舒服一些。要么就是真有实力。

李乐乐按理说,也属于真有实力那种,但是他不屑表现,他就在等七天结束,这几天这个叼样子,不知道让多少人不爽。

这回,几个牢头看到逮捕通知书,知道李乐乐没什么本事,嘿嘿笑着,对李乐乐羞辱了起来。

李乐乐一脸的阴翳,他从牢头手里接过来《逮捕通知书》,仔细地看了起来,还伸手摸了摸红色的印文。

“看半天,看什么看,看了就能出去不成?”牢头说着,拿出印台和一支笔,放在看守室门口唯一的一张桌子上,“签字,一会儿我还给管教送回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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